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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法院公告 | 来源:本站 点击数:1103次 更新时间:2021/11/17 11:43:51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30民初590号
深圳市法之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薛李边: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盈建设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法之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薛李边的委托合同纠纷(2021)粤030民初590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直播庭审活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追加被告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冻结财产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开庭时间定于2021年9月10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八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法院联系人:江一可电话:0755-250380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本公告采用刊登报刊方式公告,本公告应于2021年06月10日前由广东盈建设有限公司刊登于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逾期不刊登的后果将由广东盈建设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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